400年前,明代著名文学家、思想家冯梦龙在担任寿宁县令时,所办的“断牛案”,使积怨颇深的两个村子化干戈为玉帛,并留下“两牛相触,一死一生。死者同食,生者同耕”的著名判词。
400年后的今天,中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倾力打造为“为民服务·喊就到”司法品牌,推促基层治理纵深推进。近日,该院喊叫水人民法庭法官运用司法智慧,巧妙、圆满化解了一场因打架而起的纠纷,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“断牛案”。
打架起风波
“你拍着胸脯保证,你没有先动手打我的儿子?你作为长辈,动手打小辈,你丢不丢人?”
“你说这话忒伤人,我们是本家,你儿子放任羊只到我家的青贮草地吃草,还不尊重我这个长辈,先拿管子打我,我才还的手”。
田某甲与田某乙同住在一个村子,两家属于同一宗族。田某乙系田某甲的叔辈。2024年10月的一天,因田某甲放养的羊只到田某乙的青贮地里吃草,双方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,扭打在一起。徐套乡派出所出警后,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,派田某乙之子将田某甲送至同心县人民医院治疗。事后,因田某甲身体轻微伤,不构成治安处罚,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调解。但是双方各说各有理,对调解方案不理不睬,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,在村子里互相攻讦、对骂,在本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2025年4月,田某甲将田某乙起诉至法院,要求田某乙支付其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共计13588元。
叔侄之间的“打架案”,一时间闹得该村不安生,村里、乡上、派出所等部门都做过安抚调解工作,倾注了一定的精力和资源,但收效甚微。
“既然他们相信法庭,就算再乱再难也要给他们理出个头绪来。”喊叫水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,决心给他们理个明白,让纠纷止于法庭。
说起来容易办起来难。当真正深入案件时,法官才发现,这本属同宗的叔侄之间的积怨远远超出她的想象。
这起纠纷发生时,没有第三人在场,究竟是谁先动的手,打人的管子又是从哪里来的;田某甲提交了同心县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、医疗费票据、用药清单等,却没有提交住院证、出院证,是其证据意识、法律知识缺乏还是根本没有这些证据?
这些问题如不尽快妥善查清,很可能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,纠纷还会进一步激化,不利于社会稳定。此时此刻,村委会、乡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都把希望寄托在法院身上。
赔偿两和谐
依法判决容易,可判决的“后遗症”却显而易见。法官在平衡双方利益、息访止诉中苦苦寻求最佳破解之道。
“原告、被告同一个村,且同姓同宗,沾亲带故,在运用‘外力’调解的同时,还需要把重心放在‘内力’上,打好乡情牌、亲情牌和感情长远牌”。在明确了调解思路后,法官与派出所密切沟通,启动府院联动协作机制,展开了多轮“背对背”“面对面”的调解,让“外力”作用于“内力”,最终促使双方缩小争议差距,田某甲只主张医疗费。但是,田某乙认为其儿子送田某甲去医院时,已经支出了近千元的医疗费,不愿意再支付。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。
2025年4月22日下午6时,法庭、派出所再次联系到在徐套深山处的原、被告,想再到其家里看看。原告的父亲断然拒绝,并坚称被告作为长辈动手打其子,坚决不让步。被告认为自己的青贮地里的草被原告的羊吃了,是原告有错在先,况且在送原告去医院时已经支付了800余元医疗费,不愿意再出钱。
“钱有花完的时候,但是兄弟亲情却是割舍不断的。”法官在电话中向原告的父亲说,原告的父亲沉默了。
“你动手打人派出所已经做了处理,你再给对方做个赔偿,你还是个好叔叔。”法官在电话中向被告说,被告沉默不语。
2025年4月23日晚上7时,从深山回来的原、被告先后来到了法庭。在法庭、派出所的主导下,经各方共同努力,终于达成调解协议,田某乙一次性赔偿田某甲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200元(不含已支付的871元),双方关于误工费、护理费等所有争议均一揽子处理完毕。一起“打架案”最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,叔侄握手言和,乡情与亲情得以延续。(通讯员 李娟)